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浏览次数:1603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接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工作通知要求,学院拟于2020年11月15日前展开本年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上半年立项项目、2019年立项的延期项目。

二、结项条件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1篇;(2)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3.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Grant Number))。

4.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三、结项材料提交

1.《结项报告书》(附件1)附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三份

2.《结项报告书》电子版

3.各单位《研创项目结项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

硕士研究生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在11月12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结项材料汇总提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

四、延期情况的处理

2020年上半年立项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者于下一年度结项工作开展时必须结项。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2019年立项的项目本次不得申请延期。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同提交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与结项材料一起交至文治楼507。

五、其他事项

1.请项目填写人员认真严格依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结项要求如实填写《结项报告书》,并根据报告书中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

2.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复印件应与《结项报告书》装订于一册,即一人一册结项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结项报告书》应保证与其纸质版内容一致;《结项报告书》应由导师同意申请结项并签字。

3.11月12日逾期未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主持的研创项目。

4.学院将根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后,将拟结项项目在网站公示。如有疑问联系:027-88384327

 附件1: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xlsx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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