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声明

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1196

近期,社会上有些机构和个人混淆视听,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及法学院名义或者合作名义设立高级研修班招生机构,建立招生网站,印发虚假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揽生源。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我院的声誉,给广大学员及家长造成极大混乱和误导。为正视听,我院严正声明:

一、凡未经我院授权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违规招生,我院概不认可;我院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学习费用全部由学员在指定日期内交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部出具正式发票。

二、我院除南湖校区文治楼法学院外,未在校内(首义校区、南湖校区)外设立任何其他招生点,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咨询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楼503室。

三、对社会上以我院名义进行的违规违法招生及办学的机构和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敬请学员及家长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未经我院同意进行招生宣传的虚假简章举例(附件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举报电话:027-88386071

官方宣传渠道如下:

法学院网址:http://law.zuel.edu.cn/2020/1026/c3752a252861/page.htm

律师与公证学院网址:http://law.zuel.edu.cn/lsygzxy/2020/1026/c6757a252811/page.htm

公众号:中南大律师与公证学院

特此声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与公证学院

2020128日    

附件1.(虚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pdf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