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涤宇院长一行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开展交流合作

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923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311日至12日,我校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李晓,党政办副主任宋程与研究生培养办张申鹏一行四人先后赴枣阳市人民法院、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及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交流合作。

311日下午,徐涤宇教授应邀参加枣阳市人民法院举办的“教授说法”辅导讲座第一讲,枣阳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徐涤宇以“民法典的体系化效应和中国特色”为主题,从为什么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的体系化效应以及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化特色三大方面讲述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法条的体系脉络,并就我国民法典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配置、民法典的价值导向、法典编纂路径阐述民法典体现的中国特色和时代意义。



312日上午,徐涤宇一行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及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老河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闫小平同志出席并主持仪式,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建宏、郑元璋,市法院党组成员、法警大队大队长任涤非,市法院审委会委员汪丹丹参加签约及揭牌仪式。



闫小平指出此次共建不仅顺应高校与法院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而且为法院人才后续引进、干警素质提升注入持久动力。徐涤宇表示我院正面向司法实务领域,积极构建法学教育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此次合作我院将充分运用学术资源等优势,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为老河口法院审判质效提升提供更多助力。仪式结束后,徐涤宇为法院广大司法干警举办《民法典》辅导讲座。




312日下午,徐涤宇一行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交流合作座谈会。会前,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陪同参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并就双方如何开展战略合作交换意见。襄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保国主持会议,襄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建立,政治部副主任侯东风,办公室主任王健参加会议。



会议中,我院与襄阳市中级法院达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共识,计划从合作党建、增设基地、学位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展开合作。在今后的合作发展中,一方面,我院将向法院广开学术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实习项目,建设特色培训班,开设专题论坛,合作推出一批精品案件、高品质学术论文,协助推广宣传法院法治工作经验。另一方面,法院也将为学校提供研究实践基地,做好优良优质的保障服务,加深院校间的相互支持协作,协助创新学院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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