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一行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522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615日,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法学院院党委书记张学平、党委副书记李晓、党政办主任司志莲,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615日下午,姚莉副校长一行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襄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保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建立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肖保国副院长主持。



邹磊院长对姚莉副校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高度赞扬我校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他强调,双方在互访机制、基地建设、学位教育、科学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必将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将高校丰富的教育研究资源“引进”法院,将法院优质的实践经验“送入”高校,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学学生业务实践能力。他表示襄阳市中级法院将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内容,竭力为双方合作提供可靠、细致、周到的服务和保障。




姚莉副校长简要介绍我校的发展历史和我院的基本情况。她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实践和法学教育紧密相连,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寻求全方位战略合作,是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学研互动的有益探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湖北省法院系统的排头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国法学教育重镇,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必将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她强调,目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并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希望双方以本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全方位合作,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队伍建设上取得更丰硕的成果,为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建党百年献礼。



张学平书记与徐平主任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姚莉副校长与邹磊院长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赴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615日上午,姚莉副校长一行赴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丹江口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义清及市纪委、法学会、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活动由方义清副院长主持。



签约仪式上,王涛院长对姚莉副校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我校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法院审判实践与院校教学深度融合的积极探索,开启了高校与法院携手合作的新模式,必将促进院校合作制度化、长期化,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相互融合、互利共赢,对助推丹江口市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及丹江口市法治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姚莉副校长简要介绍了我校历史沿革及我院发展情况,并表达了对院校双方深入合作、共谋发展的期许。她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在此背景下,双方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寻求全方位战略合作意义重大,必将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她希冀,后续双方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平台建设,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李晓副书记介绍我院社会服务及教育培训情况。



张学平书记与王涛院长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姚莉副校长、张学平书记、王涛院长、陈刚主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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