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浏览次数:975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21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法学院2019年、2020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项目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官方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官方证明文件信息中标记出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官方在读证明和学生卡/证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面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1. 填写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下载的电子文件,但须备注官网网址备查。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若发现续假信息,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1、7月1日——7月4日,学生将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交到文治楼301办公室,并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整理至一个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姓名+学院+获助年份(2019/2020),发送至邮箱2430928779@qq.com。为方便工作,请加入雏鹰扶持计划采访群,群号860843562.进群后备注学院+姓名。

    2、7月5日——7月9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7月12日,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资助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李老师,文治楼301,联系电话027-88386910

    附件1.2021雏鹰扶持计划获奖个人信息(学生).xlsx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