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合伙人课程思政专题讨论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609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2021630日,法学实践教学合伙人课程思政专题讨论会在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武珞所)举行。武珞所高级顾问李少波老师,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楚尚所)邓萱律师,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星瀚武汉所)主任沈大力律师、王烨律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和信所)徐小明律师,武珞所管委会主任秦龙律师、徐兴炜律师、巴馨律师、陈孝麟律师、姜继翔律师和见习律师曾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磊老师参加了本次讨论会,讨论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郭倍倍老师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课堂建设和主题实习两个方面,就如何进行课程思政建设而展开讨论。


星瀚武汉所沈大力律师


楚尚所邓萱律师


中和信所徐小明律师


星瀚武汉所王烨律师


武珞所巴馨律师


武珞所徐兴炜律师


武珞所秦龙律师


武珞所陈孝麟律师


武珞所姜继翔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磊老师


武珞所见习律师曾丽


武珞所高级顾问李少波老师


对于现有的课程,有律师建议未来可结合各共建律所专业优势,在现有课程的基础上,设计一些更有深度的课程板块。有律师针对部分课堂学生不够积极的问题,提出教学合伙人需要优化教学方案,让学生参与课程的逻辑推理过程,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有律师认为应当从宏观视角架构法学实践教学,根据真实案例编纂教学手册时,不能各自为战。有律师建议,增加一些“务虚课”环节,实现教学合伙人、同学们之间的思维联动,更真实、更直接的推进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理解。有律师提到,课堂效果离不开学生课下的大量准备,教学合伙人需要指导、参与学生的课下准备工作。开展教学不宜直接进入技术层面,律师可以发挥自身优势,讲述亲办案件及真实的律师生活,而激发学生对法律职业的好奇心,进而调动积极性。有律师认为,课堂有收获需要课程的精细化设计、老师的用心指导、同学们的积极准备,三者缺一不可。

对于主题式新型实习,有律师提到,教学合伙人一方面应当结合自身律师职业身份,向学生全面展示律师职业的生态;另一方面也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他行业的实习,帮助大家在选择时有复合的视角。有律师倡导将主题实习项目与律所知识管理紧密结合,一方面通过主题实习项目助推律所知识管理,另一方面通过知识管理反哺主题实习项目,实现二者“双生共长”。有律师提到,可以将同学们的兴趣点和当下律师实务中最热门或最有发展前景的业务种类相结合,创新研发出既能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参与热情,又能使同学们紧跟实务最前沿的实习项目。

曾丽同学从学生的角度谈到,“每一次在活动中听老师和律师们逻辑清晰、内容丰富的发言,都会触发我想要进步的按钮,老师们快速迸发的灵感来源于长时间的积累与训练,这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在实际的教学中也一样,也许老师给学生留下最深的印象与专业知识并不直接相关,反而是老师们本身思想的带动更能带给学生触动,引领学生进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磊老师谈到,大家正在做的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很有价值,会显著地推动法学教育方式的革新。他还对各位参与教学活动的律师朋友表达了敬佩之情,认为从大家的努力中感受到一份法学教育的执着和情怀,这种追求也会不断地激励自己做好一名教学合伙人。

李少波老师在听了各位年轻教学合伙人提出的困惑和建议后指出,当出现教学问题时,老师要做更多的反思。暂时把目标清空,多去倾听学生。把老师的真诚,也把老师的困惑都呈现给学生,真正地和学生一起平等地面对问题,进行真实的学习,这是课程思政的要义所在。

郭倍倍老师在最后总结时提到,如何结合法学专业特点推进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的改革和创新研究,有哪些方法和途径可以助推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的全过程,推进教师思政能力建设还需要哪些机制,课程思政建设的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应如何完善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教学合伙人团队去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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