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1-07-22浏览次数:1079

通讯员(特邀通讯员)2021719-20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于武汉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经济学院、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的60余名专家教授、青年学者、实务翘楚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国法学》副总编辑应邀与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7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同时莅临会议,全国各地学术大咖拨冗参会,充分彰显了此次研讨会是一场百家争鸣的高规格、品牌级的学术盛宴。


(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开幕式现场图)


19日上午9时许,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的主持下拉开序幕。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先后作了精彩的开幕致辞。开幕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作了题为《经济法新型责任形态的理论拓掘》的基调发言。之后,专家学者分别就“经济法责任形式的理论前沿”“经济法责任形式的法理基础”“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实施机制”以及“市场规制法领域的责任形式”四个分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分议题研讨结束后,论坛于19日下午4时许进入会议总结与闭幕致辞阶段。本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学平书记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肖江平分别进行了学术总结与闭幕致辞。

为给青年经济法后浪提供研讨平台,20日上午,在武汉首创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经济法三十人论坛之青年圆桌论坛顺利召开,来自各大高校的青年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随后,特邀嘉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宣布会议闭幕。

至此,2021年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圆满落幕!经过为期近2天的学术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经济法的责任形式亟待进一步的理论与制度创新,经济法责任的实施机制则应当不断拓展完善路径、强化法治保障。此次研讨会为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持续发展贡献了重要的智慧成果。


(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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