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一场:法学阅读与写作指导

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437

通讯员(张淼 程璇 蔡蕾娜)927日下午三点,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一场:法学阅读与写作指导,在文治楼615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德国萨尔大学终身教授、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杰出客座教授、我校杰出“文澜学者”讲座教授Michael Martinek受邀担任主讲人,我院国际法系孙林林老师担任主持人,国内外法学专家与青年学者通过Zoom线上参会,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正式开始前,孙林林老师简要介绍了Michael Martinek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讲座伊始,Michael Martinek教授首先介绍了法律阅读与写作的顺序:先写后读,法律人应该根据写作主题去查找阅读相关材料。Michael Martinek教授以点带面,从法律语言抽象性、准确性、术语化的三个特点出发阐释了法律阅读的三条法则:第一个规则针对抽象性,要求法律人在阅读中通过事例去理解法律规则,第二个规则立足准确性,强调阅读时将精确的法律语言转换成生活化的语言,第三个规则围绕学术化,期待法律人能在阅读中掌握法律术语。

接下来,Michael Martinek教授强调了法律阅读中法律解释方法论的重要性。在阅读中,运用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比较解释这五个方法,可以拓展法律的空间。另外,他认为法律人应当将法律阅读看作一个学习过程,通过阅读去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



对于法律写作,Michael Martinek教授从选题和写作两个角度分别给出建议。在选题方面,Michael Martinek教授认为选题不应该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而应当客观中立。在法律写作过程中,Michael Martinek教授指出法律写作对形式的要求较高。此外,他也介绍了表达高度专业化的法律语言的方法,表示写作时应当将自身观点与法律根据相结合。他强调在写作过程中需要树立起方法论意识,如概念解析和跨学科融通两种方法论,同时还需重视结果导向,其旨在强调写作的创新性,即法律人需要对现有法律观点作出贡献。

最后,Michael Martinek教授针对法学研究生阶段的论文写作提出了建议,认为研究生和自己的导师应就论文的各个方面进行交流。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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