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五场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227

通讯员(周佳珣 宋雨曦 亢浩睿)1018日下午,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五场“欧洲国家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在文治楼311法学实验中心顺利举行。德国萨尔大学终身教授、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杰出客座教授、我校杰出文澜学者讲座教授Michael Martinek受邀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担任主讲人,由我校法学院讲师丁汉韬担任主持人,众多国内外法学专家、青年学者通过Zoom线上参会。



Michael Martinek教授首先从基础理论出发,对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概念进行了简要陈述,并点明其与属地原则存在紧密关系。之后,他以1958年在纽约颁布的《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为例,将仲裁裁决中的承认与执行和法院判决中的承认与执行两者进行比较。同时,他结合上期讲座的内容,探讨了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于国际私法方面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上产生的范围差异。

谈及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主权、互惠和礼让问题,Michael Martinek教授重点就商事领域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陈述。他指出,传统上基于国家主权,任意一国可以拒绝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也可根据国际互惠、礼让原则对其予以承认与执行,但根据当前国际社会对承认与执行中不存在冲突判决之要求,现代主权观念在冲突法领域被逐渐放弃。据此,Michael Martinek教授指出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最终目的:为了判决可以在外国承认执行,而无需再次起诉获得可执行的判决,这也要求判决是确定的、生效的、不存在冲突的。随后,Michael Martinek教授结合《布鲁塞尔条约》,对判决在成员国承认执行的规定、成员国的判决承认执行条件以及判决法院的管辖权与正当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中场短暂休息后,丁汉韬老师与Michael Martinek教授就中国和德国在国际私法范畴上的区别进行了讨论。Michael Martinek教授指出,德国学术界基于传统大陆法系对私法和公法的严格划分,通常认为判决承认和执行不是国际私法的组成部分,而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丁汉韬老师则提出中国国际私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更倾向对国际私法的范围进行宽泛理解,其不仅包括法律适用规则也包括管辖权规则和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规则。Michael Martinek教授认为,中国法律正在同时吸收和借鉴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成功经验,但更加偏向大陆法系的思维方式。



回归主题,Michael Martinek教授继续围绕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的互惠原则进行深入阐述。他指明,互惠原则无法摆脱民族主义与情感,不应该出于政治原因被滥用。各国应基于国际礼让原则减少互惠要求对国际间判决承认和执行的限制。同时,Michael Martinek教授通过对德国、法国、瑞士、西班牙、美国等国立法、司法实践的比较分析指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互惠仍是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基础,但部分国家已经不再严格适用互惠标准或直接放弃使用互惠标准。Michael Martinek教授在最后强调,法律的确定性、明确性与高效性是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法理基础,我们一切程序规则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案件之正义,尊重法律之审判,不受外界环境之左右。

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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