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芳教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制度研究”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198

通讯员(周佳珣 崔玲 邓森垚)1115日下午,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制度研究”为主题的讲座在文泰319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到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担任主讲人,我院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主任韩桂君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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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芳教授以养老金问题为切入点,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制度的基本含义及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同时,她列举了政府部门出台的系列规章制度,并详细讲解了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在跨统筹地区就业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内容以及转移程序。


张荣芳老师


结合具体司法案例,张荣芳教授介绍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接续过程中出现的三类特殊问题:一为距退休时间不足十年并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面临建立临时账户的问题;二为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变革背景下,针对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概念中“连续工龄”的认定问题;三为出现一次性补缴保险费超过三年情况时,“相关部门需出具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这一要件的落实问题。根据以上三种情况,张荣芳教授指出转移接续过程中现存问题的关键成因:保险基金转出地与接受地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平衡。

针对权利义务的不平衡问题,张荣芳教授通过对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制度中转移对象、转让关系的法律分析,提炼出“权益累计”这一关键办法——即前期养老保险基金核算时划分不同地区进行计算,由最终确定的养老保险基金所在地进行统一支付。张荣芳教授指出,此方法既保证了养老保险关系的持续性,同时节省了各地间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工作的时间,并期待其在未来能够得到更广泛的适用。

韩桂君教授在最后表示,此次讲座思路清晰,内容新颖,帮助大家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她希望同学们能在未来的学习中针对相类似的社会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力求进一步完善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社会法律制度。


韩桂君老师


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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