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1312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6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21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法学院2018-2020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项目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官方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官方证明文件信息中标记出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官方在读证明和学生卡/证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面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5、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基金项目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下载的电子文件,但须备注官网网址备查。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若发现续假信息,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1、12月2日——12月5日,学生将所需材料整理至一个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姓名+学院+获助年份(2018/2019/202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0928779@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6日上午8:30-11:30提交至文治305.为方便工作,请加入雏鹰扶持计划采访群,群号860843562.进群后备注学院+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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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日——128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129日,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资助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徐老师,文治楼305,联系电话027-88384327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

                                                                               2021122

《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基金项目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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