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21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法学院2018-2020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项目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官方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官方证明文件信息中标记出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官方在读证明和学生卡/证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面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5、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基金项目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下载的电子文件,但须备注官网网址备查。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若发现续假信息,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2、12月6日——12月8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12月9日,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资助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徐老师,文治楼305,联系电话027-88384327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基金项目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