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202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488

通讯员(司志莲)且将新秋深情看,煦风微软,风轻云淡。2022925日,由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南大经济法学社、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湖北大学成功举办。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近50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青年才俊于线下参加了此次会议,另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山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20余个单位的80余名学者于线上同步参加了此次会议,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经济法保障”之主题,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深入交流与探讨。我校刘大洪教授、黎江虹教授、王永强副教授出席会议,经济法专业部分博硕士研究生现场参会,其余线上参会。



上午9时许,本次年会在湖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教授的主持下拉开序幕。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钱建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金福,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委台办副主任陈世强等出席会议并致辞。陈世强会长在讲话中指出,经济法学研究要“立足武汉、着眼湖北、放眼全国”,“致广大而尽精微”,以“破与立”的思维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校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首先代表研究会向大会作年度工作报告,指出经济法学研究会在湖北省法学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扎实工作,创新进取,在组织建设、理论研讨、实践引领、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刘大洪教授表示,未来经济法学研究会要继续坚持奋斗在理论最前沿,立足湖北,攻坚克难,传播新锐声音,坚持把论文写在荆楚大地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随后刘大洪教授作了题为《“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经济法思考》的学术基调发言。刘大洪教授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可以说是相关理论和决策在新时代下的新发展。在此背景下,刘大洪教授就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提出了“四个三”理论:1.市场“三原则”——市场基础原则、国家干预与市场失灵相适应原则、市场先行原则。在国家干预的范围上,应仅局限于市场失灵的范围;在国家干预的手段上,要与市场失灵的程度相适应;在尚不明晰失灵与否时先行适用市场机制。2.干预“三性”——依附性、时效性和后发性,即政府干预应服务于市场机制,内嵌于市场机制而非外接于市场机制,有失灵就干预,无失灵则退出,让市场先行,不轻易动用国家干预。3.政府“三化”——一是简化办事程序,节制管制措施;二是强化公共服务,夯实市场主体保护;三是优化监管执法,维护公平市场秩序。4.影响“三因素”——地位特殊的“大政府”、薄弱的市场基础、特定的“官本位”历史文化传统,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落实。刘大洪教授的发言鞭辟入里,彰显了一代学者的使命与担当。



主旨报告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黎江虹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爱华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与《建设统一的土地使用权市场的土地管理体制探讨》的报告发言,获得了与会嘉宾的高度关注与深切共鸣。随后,在主题演讲环节,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龚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尚正茂、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高锋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展开热烈深入的讨论,分享各自的学术思考和研究成果。与谈人武汉工程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许承光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李长健教授、尚法科技(湖北)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正高级经济师魏玲认为本单元的发言兼具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拓展了本次会议研讨的广度与深度。

喜看稻菽千重浪,黄鸡啄黍秋正肥。闭幕式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李振华主持。首先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孙光焰教授进行学术总结,孙光焰教授认为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可以用“三强”、“三高”进行概括。所谓“三强”是指前沿性强、组织性强、参与性强;“三高”是指办会规格高、效率高、学术收益高。随后会长刘大洪教授宣布表彰获奖论文的决定,并由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为一、二等奖的获奖作者颁发证书。最后,会长刘大洪教授对本次年会的成功召开表示充分的肯定,向参会嘉宾再一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宣布本次会议顺利闭幕。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