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4浏览次数:1039

各年级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团委相关工作部署,院团委决定对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

2.优秀实践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4)、《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6)、维普查重报告。

(二)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5)、《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6)、维普查重报告。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附件6)、维普查重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各奖项申报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电子版须在1092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班级),纸质版须在10910:00-12:00间报送至文治楼30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

1)《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无具体要求,可参照《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附件6);

3)校级立项队伍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直接报送材料,无需通过学院流程与要求进行申请,详情请参照校团委相关通知。

2.各奖项申报者需自行对申报材料(申报表、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使用维普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的,取消评优资格;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纸质版提交简洁报告即可。

3.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本人实践照片或线上调研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4.上述奖项分为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此次申报视为同时申报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若在校团委审核后获得校级奖项则不可兼得院级奖项。

 

联系人:

李铭福17709722180

吕婧冉18327175015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doc

附件3: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doc

附件4: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5:2022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6: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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