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681

通讯员(胡婷)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公布了2023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名单,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主持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获批立项。按项目规划,我校在3年的项目期内,可选拔18名法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赴英国、德国或日本联合培养,获选学生在学习期间或课程结束后赴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国际交流部、法学院联合筹备了项目申报、项目答辩等系列工作,副校长姚莉、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参加项目答辩并成功获批。该项目聚焦国际组织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我校法学学科优势,整合国际化人才培养资源,与英国利兹大学、德国萨尔大学、日本神户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选送学生公费赴国际组织实习。该项目旨在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连续性、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


合作院校之一:利兹大学


合作院校之二:萨尔大学


合作院校之三:神户大学

 

近年来,学校和法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加大力度培养国际组织人才的号召,利用法学学科优势打造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体系,从平台搭建、课程引进、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等多方面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胜任力、全球视野的国际化法治人才。该项目的获批是我校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深度实践,也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我校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的肯定。近五年,我院已成功派出近40名学生到三所高校学习,并推荐10名学生在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等国际组织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同学们增长了见识,历练了才干,为服务国家建设建立了坚实基础。

       

部分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设立,旨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而重点推动的成建制专项资助项目。项目为“先立项,后选派”形式,由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高校则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自主选拔和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录取后派出,学生完成境外高校联合培养课程并参与国际组织实习活动。该项目2019年正式设立,2020年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面向全国高校正式实施。目前,全国仅有17所高校为该项目实施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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