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各导师组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柏峰
副组长:张 宝
组 员:肖志远 江 河 李 俊 屈永华 黄美玲 余耀军 杨 洪 资琳 秦小建 陈 实 侯 卓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学平
副组长:李 晓
组 员:李 栋 黄朋涛 王 浩
二、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及调剂政策
(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计划数,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乘以12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法学院各专业拟招录计划数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计划数,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分数线为312分。
(三)士兵计划考生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四)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调剂。
三、复试方式、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及分值、合格线与录取规则
(一)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考核内容: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分值: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由各专业确定。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述、考生抽题、考生回答、专家提问等环节。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
3.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由学院组织专人进行审查考核。
(四)复试合格线: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10分为不合格。
(五)录取规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2023年3月25日—27日进行。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http://yzb.zuel.edu.cn/2023/0318/c4639a327562/page.htm)。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8: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文治楼515会议室。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1份正反面复印件。
2.考生须交验本人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附件3),须加盖有关公章。
6.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复试“综合素质”考查依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9月份入学后,考生须将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学院复查。
8.提交考生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1份。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左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费用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8:30-11:30
笔试地点:见附件6
注: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专业课笔试,未缴费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7:30开始入场,进入考场考生到考场后对号入座,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或有任何违规舞弊行为。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27日
面试地点:见附件6
五、公示及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法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27-88386659 监督电话:027-88386061
法学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法学院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明细表.pdf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