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成教授讲座“法律上的‘知道’‘应当知道’‘明知’究竟是什么意思”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113

通讯员(张雨萌 吴熙峻 刘凌杰)为助力法学双一流建设,提升法科学子法律素养,进一步引导学生明晰法律概念,启发思考,促进行动,1017日晚,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科学子法律素养提升系列活动第五期——张继成教授讲座“法律上的‘知道’‘应当知道’‘明知’究竟是什么意思”在文波楼智慧教室112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逻辑学学会会长张继成,法学院刑法学系教授、比较刑法教研室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周祥,法学院民商法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治良,法学院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韩桂君担任评议人。法学院院民商法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麻昌华,部分律师及法科学子参与本次讲座。

张继成教授从对核心算子“知道”的法逻辑诠释、对“应当知道”“应当不知道”的法逻辑诠释与对“明知”的法逻辑诠释三个方面展开深入浅出的讲解。他认为,国内法学界目前对“知道”的解释百家争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他指出,对“知道”的分析,首先是一个逻辑学问题和哲学问题,其次才是法律问题。而对于法律推理和法律适用的认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知道”这一概念,张继成教授则从知道命题、知道规则的构成要素和逻辑结构出发,分析了“知道”的语义学解释、判断标准及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应当知道”和“应当不知道”的法逻辑诠释中,张继成教授从规范功能角度和认知角度上对“应当知道”概念进行剖析,并从语用学角度分析了何为“应当不知道”。他在阐释“知道”这一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又对其他关联概念如“有过错”“欺诈”等进行了法逻辑解释。在讲解过程中,张继成教授在运用逻辑学分析的同时,列举了大量法规予以说明,法规涉及刑法、民法等诸多部门法。



在评议环节中,周祥教授表示,这是一场有深度、有价值的讲座。武治良副教授认为,本次讲座的亮点在于思想的启迪而非知识的传授。韩桂君老师表示,本次讲座展现的学术研究方法与对底层逻辑的认知,对法科生法律学习与法律素养提升大有裨益。同时,三位评议人分别表达了自己对讲座部分观点的看法与见解。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收获颇丰,并会继续阅读张继成教授有关本次讲座的论文,既宽阔视野,也探寻“知道”“应当知道”“明知”背后的深层次法逻辑,夯实法学专业知识和提升逻辑思维能力。



审核人:徐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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