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2023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暨学风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78

1026日下午14:30,法学院2023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专题学风建设座谈会在文治楼615会议室顺利召开。

我院张宝教授作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持本次会议,202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梁永成老师、李璐君老师、刘雪娇老师、王小康老师、王丹老师、赖彦君老师、程坦老师、罗帅老师、石超老师、旷涵潇老师和谢忠洲老师到场参会。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四有”好老师、重点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四项内容进行展开。

一是要明确立德树人职责。张宝副院长指出,导师在教育过程中要践行“立德树人”的目标要求,帮助研究生在学术与道德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论文质量要放在第一位就是对学业道德的基本尊重。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研究生论文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当积极地管理学生,引导他们有效地完成论文选题、开题、撰写报告等一系列任务。

二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张宝副院长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导师的指导与思政引导相结合。新增导师要做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的“四有”好老师,要把政治意识放在首位,依法履行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三是要严守学术规范底线。张宝副院长提醒各位新增导师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展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导师应该以高尚品质来感染和引导学生,培养学术和职业道德。张宝副院长结合自身的科研带教经验谈到,导师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可以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增导师应力争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张宝副院长指出,除了智育和德育的培养,导师要做好学生心理压力的疏导,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尤其是关注毕业年级学生心理状况,做好学术把关,做到尽职指导,营造良好的师生交流关系。

 最后,全体新增导师重点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内容,《行为准则》主要强调了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张宝副院长要求各位新增导师要以诚为本,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对标《行为准则》要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学习结束后,各位新聘导师在交流环节积极发言,张宝副院长表示,座谈会中各位青年导师提出的意见具有价值,希望各位导师会后加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学习,共同努力提升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作出贡献。至此,本次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专题学风建设座谈会圆满结束。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