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次数:238

2024年11月9日,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江汉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明德酒店)隆重召开。此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江汉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北游于艺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省税务机关、律所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江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等高校150余名财税法专家学者、律师、财税工作者、硕博士研究生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包括开幕式、学术研讨会、学术圆桌论坛和闭幕式四部分。开幕式环节,我院黎江虹教授作为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向与会人员作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黎江虹教授强调了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四大特色:一是作为财税研究重镇,二是扮演政府高端智库角色,三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四是承担人才培养重任。此外,黎教授还针对破产涉税、地方债务以及两高涉税新司法解释这三个关键领域提出了发展方向和建议。



随后,经研究会理事会选举表决,研究会同意增补我院侯卓教授为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增补李乔彧老师为副秘书长。

第一场学术研讨会由我院侯卓教授主持,李乔彧老师作主题发言。李乔彧老师以“论民事执行程序中新生税款的优先清偿”为主题,对民事执行程序中新生税款优先清偿的实践状况、实践反思、考虑因素进行论述,分别从“共益性特征”和“政策性考虑”这两个角度对优先清偿新生税款的规则完善提出了建议。




我院博士生姜慧同学在第二场学术研讨会以“论税收优先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为主题进行发言。姜慧同学从《税收征管法》第45条切入,提出了税收优先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存在的两个困境,并指出完善民事执行程序中税收债权的参与分配制度方为根本的解决方案。



我院经济法系硕士研究生王雅茜和张可参与第二场学术圆桌会议并发言,该场次圆桌会议的主题是“民商事纠纷中的税务问题”。王雅茜同学认为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可用于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她认为税收事先裁定是一种针对纳税人的服务,但应该如何具体实施还有待探索,可考虑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该制度的建设。张可同学选取并分析了纳税担保中的一个具体案例,认为专利权可以作为纳税担保,但在现实中将专利权纳入纳税担保存在诸多困难。对此,她探讨了参考适用民法相关规定作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在闭幕式环节,李乔彧老师向大会介绍了本届年会青年优秀论文的评奖情况。其中,我院经济法系硕士赵浛淞获评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张可获评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林少龙、魏琳、王雅茜、徐凌风分别获评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在随后的学术总结环节中,侯卓教授对参会人员对税收法治的赤诚之心和笃行不怠的精神表示了感佩,还特别赞扬了参会者们能够“在同情中理解,在理解中开展批评工作”。



闭幕总结环节,黎江虹教授首先向主办方江汉大学法学院表达深切感谢。同时,她也对宜昌团队每年参与会议并提供高质量发言、武汉各律所律师的积极参与,以及各高校青年学子的热情参与表示衷心感谢。最后,黎江虹教授宣布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圆满结束。



至此,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税务机关人员、律所代表以及各兄弟院校的老师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