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天气暖,小似立春时。”2024年11月23日,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武汉东湖学院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主办,武汉东湖学院法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承办,中南大经济法学社协办。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20余个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1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围绕“新质生产力时代经济法的新面相”这一主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深入交流与探讨。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陈世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高度肯定了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和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陈世强强调,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不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引向深入;同时要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法治精神,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推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深入研究阐释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法治问题。
武汉东湖学院法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胡蕾教授主持开幕式,武汉东湖学院副校长许承光教授、湖北省司法厅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傅立、湖北省黄石市政协副主席刘海平先后致辞。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代表研究会作2024年工作报告及学术展望。他总结了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在推进经济法学现代化发展、参与法治实践和教育繁荣等方面的工作,强调研究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向,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展望未来,他指出经济法在高科技时代肩负重要使命,通过国家干预和市场规制实现公平与效率。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加剧不平等、异化意思自治的背景下,经济法需规范国家干预、重塑竞争规则,以应对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挑战,为社会整体利益提供法治保障。
主旨报告环节由许承光教授主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宁立志教授、李长健教授、蓝寿荣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走向融合发展 实现空间正义》《中国式经济法治的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以金融法治为例》的报告发言。
主题演讲环节由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孙光焰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永强副教授、武汉东湖学院法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王广怀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石超、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段宏磊副教授就本次研讨的主题相继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观点,湖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邹爱华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张燕教授进行精彩的与谈。
主题发言阶段,由武汉市汉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海燕主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杨莹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严、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甸、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杨骏、武汉东湖学院讲师郭艺诚、湖北经济学院经济法律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贝泽盛分别进行发言。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建求、湖北港口金港公司综合办副主任张伟进行与谈。
闭幕式由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魏玲主持。蓝寿荣教授作学术总结、介绍评奖事宜。刘大洪教授宣读获奖论文的表彰决定,并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下届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专在致辞中诚邀各位专家学者光临湖北经济学院指导交流。
供稿:湖北省法学会荆楚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