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0


全院团支部: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夯实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度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全面总结展示基层团支部建设成果,我院团委现开展“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对象

全院本科生团支部(23级以专业分流前为准)、研究生团支部,以及功能型团支部。

三、评选方式

红旗团支部评选采取综合得分排名方式,各团支部综合得分由申报材料、日常工作、团支部活力建设三部分加权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申报材料得分(百分制)×30%+基础团务工作得分(百分制)×40%+团支部活力建设得分(百分制)×30%

四、评选要求

(一)报送要求

参与“红旗团支部”评选的团支部需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于42日(星期三)中午1200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统一以“团支部全称+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命名。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表于4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送至文治楼315。同时请加入QQ群聊1043017234,后续事项在群内通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格式要求

1.格式要求。工作总结正文部分使用仿宋字体,字号为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

2.内容要求。正文以外可附照片、微视频等新媒体支撑材料。其中,照片提供JPGPNG等常用照片格式,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须为像素质量较高的图片或网页截图,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并附有相关注释;视频提供MP4WMV等常用视频格式。

3.字数要求。“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五、工作说明

本次评选奖项为院级“红旗团支部”,并从其中择优推荐团支部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对于推荐至校级参评但未最终获评的团支部,仍授予院级“红旗团支部”奖项。


联系人:

钟老师02788386902

黄辰宇13349880501

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328


附件1: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zip

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示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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