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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2006北京化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
2. 2008-2013 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比较民商法专业,硕士
3. 2010-2011 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硕士
4. 2011-2020 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Dr. iur.),博士
1. 2006年7月-2008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助理
2. 自2017年7月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作至今
1. 2008年7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
2. 2010年10月-2011年9月: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 e.V.)奖学金
3. 2011年10月-2015年9月: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四年博士生奖学金
民法总论、债法总论、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民法案例研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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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8月底参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请求权基础分析案例研习暑期班》。
2. 参与2017-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
1. [德]旺克:《法律解释》,蒋毅、季红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2. [德]莱波尔德:《德国继承法》,林佳业、季红明译,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1. 实践指向的法律人教育与案例分析——比较、反思、行动(季红明、蒋毅、查云飞),载《北航法律评论》2015年第1辑
2. 《德国法律人培养模式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借鉴意义》,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8年第3期
3.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体系中的管理权模式及其对债务形态的影响》,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年第1期
4. 吕特斯(又译魏德士):法官法影响下的法教义学和法政策学,载《北航法律评论》2015年第1辑
5.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非婚姻生活共同体结束后的补偿请求权,载《北航法律评论》2015年第1辑
6. 勒特尔:德国统一后的家庭法学,载《北航法律评论》2018年第1辑
7. 斯图肯伯格:作为笛卡尔方法的法学鉴定式,季红明、蒋毅译,载《北航法律评论》2018年第1辑
8. 勒尔:方法论基础I:任务与批判,蒋毅、季红明译,载《法理》第5卷第2辑,商务印书馆2020年。
9. 勒尔:方法论基础II:法律实践、解释方法、法律的情境,蒋毅、季红明译,载《法理》第6卷第1辑,商务印书馆2020年。
10. 勒特尔:在政治化与再教义学化之间:柏林共和时代的家庭法学,载于Duve、李富鹏主编文集《柏林共和时代的法学》,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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