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法律与经济”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李小姣发布时间:2025-10-23浏览次数:10

一、微专业简介

双碳法律与经济微专业是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经政法深度融通和法学一流学科建设优势,旨在积极响应和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气候法学新兴学科建设的要求而设立。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既能系统掌握双碳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理论,又能够相关理论灵活运用于实际场景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由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高院和中碳登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湖北省双碳法治与经济引智创新示范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负责运行。

二、招生计划

(一)学分与修业年限

总学分12分,基本修业年限为1.5年。学生需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全部微专业学分的修读方可获得修读证书。

(二)招生对象、条件及人数

1.招生对象:本专业计划面向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生进行招生

2.招生条件:(1)思想品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与思想觉悟;(2)专业能力: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对法学、经济学与管理学交叉学科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主动学习和积极探索的精神;(3)综合素质: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招生人数:计划招生50人,以保证教学质量为标准,确保每位学生能够得到充分关注及指导。

学分认定

参加微专业修读的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等值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可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的学分不超过6学分。

三、教学计划

(一)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气候法学

2

32

气候经济学

2

32

气候交叉学科前沿

2

32

国际气候法

2

32

碳交易与碳金融

2

32

双碳法律实务

2

32

合计

12

192


(二)课程简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简介

1

气候法学

气候法学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该课程主要讲授气候变化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1)气候变化及其影响,气候法学的概念、性质与特点,气候法学的地位与作用;(2)气候法学体系,包括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3)气候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4)气候变化立法、执法以及气候诉讼等。

2

气候经济学

气候经济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该课程主要讲授经济学理论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在气候变化应对领域的运用。具体包括:(1)气候经济学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2)气候经济学中外部性内部化的模型构造;(3)气候经济学模型的产生及可持续性政策;(4)气候经济学中外部性内部化方法的理论反思等。

3

气候交叉学科前沿

气候交叉学科前沿是环境科学、环境法学、经济学及管理学等学科聚焦气候变化应对前沿问题的实际场景运用,该课程主要讲授学科交叉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方法。具体包括:(1)气候变化的科学原理;(2)气候变化应对的前沿技术;(3)碳管理的行政规制、市场机制;(4)碳管理的经济手段、金融产品等。

4

国际气候法

国际气候法是气候法学的重要内容,该课程主要讲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框架与实践。具体包括:(1)国际气候法的理论基础;(2)国际气候法的核心条约与协定;(3)国际气候法的市场工具、法律责任及争端解决途径;(4)国际气候法与国内法的协同互动等。

5

碳交易与碳金融

碳交易是环境政策与市场机制协同创新的核心工具,属于环境经济学与制度设计理论的交叉领域,该课程主要讲授碳排放权的基础理论及市场机制,具体包括:(1)解析全球碳减排目标驱动下碳金融的兴起逻辑;(2)碳金融法律政策与经济工具的耦合机制;(3)国内外碳金融市场的制度演进与实践政策;(4)碳金融范式的理论争议与重构

6

双碳法律实务

双碳法律实务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法治成果,该课程主要讲授双碳法律及政策在现实场景中的实际运用。具体包括:(1)典型案例研讨;(2)气候模拟谈判;(3)气候模拟诉讼;(4)碳排放权交易及绿色能源交易模拟等。


授课团队

本专业授课团队由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的教师组成,并聘请来自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以及中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碳登”)、碳交易机构的实务专家参与授课,并有机会到实务部门实地考察或者参与课题研究。

本专业师资团队主要包括:

张宝,微专业负责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50余项,独著2部,发表论文50余篇。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上海法院特聘教授、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和公益诉讼咨询专家等。

高利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新文科教育研究》CSSCI扩展版)主编,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累计发表文章8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或摘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等各类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2部、主编和参编教材10余部,主持课程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奖励10余项,入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达环境法学者、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等,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庄子罐,碳交易与碳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学院教授、博导,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人事人才与教师发展研究分会理事、北京大学数量经济与数理金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北京大学能源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等。

尤明青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James J. Coleman, Sr.讲席访问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各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2项。在《中国法学》、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等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50余篇(含SSCI/SCI/CSSCI论文20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1。现任农工党湖北省委会常委、武汉市洪山区政协常委,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

曾盈盈,全球气候法经济学中心主任、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环境科学硕士(环境金融与环境法方向),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律经济学博士兼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荷兰格罗宁根大学联合博士生导师、国际气候政策连接协会专员、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会理事主要从事气候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研究,参与我国首部碳交易地方立法(深圳)和国家低碳发展立法工作。2017年担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3次缔约方大会总统工作组专员,参与制定《巴黎协定》第六条碳市场机制细则。

谢忠洲法学院讲师重庆大学环境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行政法,重点关注公益诉讼、地方立法、绿色金融等领域。作为硕士生导师,他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如在《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边会、双碳法治论坛等会议中发表见解,并就CCER重启提出立法建议

孙林林,国际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硕士,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兼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咨询专家、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等,在国际权威出版社出版英文专著,开设国际环境法等英文课程。

汪令新,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沈大力,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在读,执业领域涵盖双碳合规、争议解决、公司商事等。

四、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最新政策,本次微专业报名不向学生收取学费。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年度招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0月30日特别提醒: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报名流程

学生登录本科生院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本科生院官网《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s://jwc.zuel.edu.cn/2025/1022/c5769a408225/page.htm

(三)选拔方式

报名结束后,各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录取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11月7日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本科生院。

上课时间

本专业上课时间将安排在周末或者工作日晚上。

、咨询方式

学院教学秘书:李老师88386096

微专业教学秘书:韩同学1582322727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