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次数:11

各年级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我院分团委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

2.优秀实践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6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另附其维普查重报告及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或个人每队至多可推荐一名队员,从所属学院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另附其维普查重报告及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各寒假专项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4另附其维普查重报告及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三、注意事项

组别一、组别二均由我院分团委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校级、院级实践队伍及个人统一进行初评。

四、报送要求

1.各奖项申报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电子版须在330日(周14: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班级”),纸质版须在41日(周1600—1700间报送至文湛楼1楼大厅圆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只需上交电子版)。

2.各奖项申报者需自行对申报材料(成果申报表)使用维普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的,取消评优资格;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3.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本人实践照片或线上调研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照片命名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人姓名+1/2)。

4.“优秀实践成果”奖增设答辩环节,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须进行答辩,请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入选队伍名单及答辩事宜见校团委后续通知。


联系人:

钟老师027-88386902

时心悦15623831286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326

审核人:李司铎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3: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2026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