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鄂渝第二届法学专业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发布者:宋程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909

经研究决定,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联合举办鄂渝第二届法学专业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承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二、会议时间、地点、形式

会议时间:2020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待定

会议形式:预定于湖北省武汉市线下召开进行,若届时疫情防控情势有变,则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召开进行

 

三、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下的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民法议题:

1.民法典中的法人类型与法人权利问题研究

2.民法典中的婚姻、继承与收养制度研究

3.物业服务合同与居住权保障的法律问题

4.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侵权责任法律问题

经济法议题:

1.防疫抗疫时期的市场监管与价格执法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的法律保障

3.《反垄断法》修正问题研究

4.危机时期的财税政策与财税法治

国际经济法议题:

1.逆全球化的国际经济法回应

2.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3.互联网平台企业中禁止、限制出口技术的识别与规制

4.贸易战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实施的法律保障

法经济学议题:

1.防疫抗疫时期紧急干预制度的法经济学研究

2.疫后重建时期经济刺激措施的法经济学研究

3.外卖服务算法的经济分析及其法律规制

4.互联网平台企业封禁行为的经济分析及其法律规制

 

四、论文写作及提交相关事项

1.本次会议将采用“以文入会”的方式,未提交论文者,原则上会务组不予接待。有参会意向的人员请围绕会议主题和各个分论题撰写论文。

2.参会者应于20201030日前将参会论文提交至年会指定邮箱,论文格式与注释体例要求如下:

1)标题:小二,宋体,居中,加粗。

2)标题下空一行(五号字标准),然后是作者姓名,居中,宋体。作者姓名后加星号脚注(*),脚注内容为:“作者简介:XXXXXXX”。

3)作者姓名下一行为作者基本信息,格式请仿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居中。

4)“摘要”、“关键词”两个词加粗,但摘要和关键词的内容不加粗。关键词3-5个,用分号隔开。

5)关键词后隔一行(五号字标准)后是正文。正文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空两个字。其他二三级标题不加粗,除一级标题之外的所有正文,都是五号,宋体。

6)参考文献一律以脚注形式,注解形式为“①②③……”形式,每页重新编号,文末不再另列参考文献。

7)全文1.25倍行距。

3.投稿方式: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将文档命名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例如“张三-人大主导立法的若干问题研究”)添加至附件,文档格式为Word。请将稿件同时发送至邮箱jingjifalt2020@sina.comcqfxlh@126.com

4.本次年会为鼓励和扶持青年学者,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参评论文应围绕年会会议主题;参评者年龄在参会当天需满足45周岁以下的要求,教授不参评。

 

五、会务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北:

段宏磊:15607107660

 帷:13986189918

尚正茂:13360592663

彭舒月:18085254775

 烁:18434399582 

重庆:

陈永标老师:134529145396707246767603381

 

主办单位: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

重庆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

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