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浏览次数:1644

根据《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2021年计划选派750人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5.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二)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持有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

(三)通过CSC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二、申请程序

(一)请申请人查阅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见网页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67),根据网上报名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在线填写完成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审核后填入《单位推荐意见表》,并签字盖章。

(三)请申请人在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完整无误、真实有效的网申材料和将完整无误、真实有效的网申材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教师填写)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学生填写)交至中原楼 317 室。

如有疑问,可致电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386443


请法学院有意向申报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老师和同学在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完整无误的网申材料(纸质版)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教师填写)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学生填写)交至文治楼608胡老师处,学院汇总后会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部。有问题请发邮件至lawschool_zuel@163.com或在工作日拨打电话027-88386279咨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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