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卫瑞 潘奥 潘天乐 梁永成)12月5日,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武汉大学李龙法学基金会协办的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术研讨会在武汉金谷国际酒店顺利召开。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茂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汪习根教授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主持开幕式。
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等20多个高校、实务部门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青年学子参会。本次会议共收到全国各高校、各实务部门发来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国家与国家治理、法治实施和法治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专题论文150余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致辞,她首先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姚莉教授回顾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省法学会以及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共同发展的历史,介绍了中南法学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实现的跨越式发展成果,向社会各界对中南法学事业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她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南大高度重视,并通过教学、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会议围绕“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研究、深入探讨,有助于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大力推动法理学研究的发展,会议参与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国新征程中的湖北法学新局面。
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汪习根教授致辞,他首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对会议承办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大力支持、精心筹备表示感谢。汪习根教授回顾了过去一年以来,在湖北省法学会的领导、指导下,法理学研究会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深入推进学习、阐释、贯彻、落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推动理论的创新发展。他指出,各单位学者之间团结互助、协同研究,在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理论创新发展研究、思想理论宣讲等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他指出,本次会议的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后,仍有很多的理论问题亟待解决,学术界也有义务、有责任进行探讨研究、联合攻关。最后,他希望会议探讨要有正确思想导向,求真务实,平等交流,促使学术研讨产生丰硕成果。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茂林教授发表讲话,他首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刘茂林教授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选题,指出“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和根本抓手,值得展开更为体系化、更具现实感、更富解释力的学理探索。他充分肯定了法理学研究会的工作,表示近年来法理学研究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入研究、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法学理论研究的质量,不断加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对话和交流,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对法治湖北建设发挥了显著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刘茂林教授对法理学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研究阐释党和国家的重大法治战略上走在前列。第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第三,创新研究会工作方式,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学理论研究的高质量发展,一体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最后,刘茂林介绍了湖北省法学会新创办的专业期刊《荆楚法学》,希望广大学者、实务工作者利用好这个新的期刊平台,在湖北这个法学高地上写出表达人民法治需求、服务新时代法治发展的论文,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在开幕式最后,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廖奕教授作论文评奖说明,与会领导向获奖论文作者颁奖。本次会议主办方组织专家队伍评选出优秀成果一等奖5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20名,优秀成果由武汉大学李龙法学基金会进行奖励。
接下来进行主题研讨。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与实践”两个主题进行。
第一部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教授主持。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乔奕钦博士以“习近平共同富裕思想及其法治保障”为题,从形成逻辑、实践逻辑、法治保障三方面展开分析;武汉大学法学院张演锋博士以“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与法治国家的双重面向”为题,指出“为了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积极性面向、“依靠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包容性面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袁俊宇博士以“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至上原则”为题,从人民至上原则的生成逻辑、法治价值构造、理论证立、实现路径等多层次展开论述;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黄力硕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野下美好生活权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题,对美好生活权的逻辑、内涵与实现作阐释。
评议环节,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郭亮教授肯定了四篇文章在整体上抓住了时代核心命题,选题新颖、恰当,具有很强的学术意义和思想价值,并从选题角度、逻辑结构、概念阐明等多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琳教授在上述点评基础上,结合自身研究从研究视角、理论基础、核心问题等方面对各论文发表评议。
第二部分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司马俊莲教授主持。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何苗副教授以“生命共同体的实现路径探究——以基于人权的方法为视角”为题,探索人权保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的功用,并以基于人权的方法来探寻“生命共同体”的实现;武汉大学法学院王科博士以”刑法功能性扩张的人权法边界”为题,论述了刑法扩张对人权法的高级法地位的冲击,以及比例原则对刑法扩张的限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郝荣博士以“地方立法中‘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的是与非——基于设区的市人大立法现状的分析”为题,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层次对地方立法中凸显地方性的难题展开分析;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杨汉平法官以“社区治理与司法参与的法治协同——关于以社区为中心解决纠纷的法院功能优进”为题,论述了人民法院介入社区治理的制度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郭亮教授以“法律之外的秩序:城乡土地中的‘习惯性利益’及其治理——基于两个社区的讨论”为题,指出土地的习惯性利益是一种非法的但却得到社会系统支持的利益,并从表现、内涵、形成、属性、治理等角度全面剖析。
评议环节,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陈光斌教授肯定了本主题下五篇文章的现实指向性,并从内涵界定、实证样本、理论论证等角度进行分析评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杨副教授对本主题各篇论文的问题意识给予高度肯定,并从理论基础、经验逻辑、事理与法理提炼等方面进行评议发言。
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何士青教授主持闭幕式,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德淼教授致辞。张德淼教授高度赞扬参会学者、实务工作者积极投稿、参会的热情,并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具有多样性、论文选题具有丰富性,理论创新与实践经验交融,理论大家与青年翘楚共讨,是一次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会。
至此,本次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