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次数:2528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创始于200012月,由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和著名法学家王泽鉴教授联合发起设立,旨在培养新世纪的法学人才,激发广大同学学习民商法的热情,奖励在民商法方面基础特别扎实、成绩特别优秀、极具培养潜质的学生,扶植学术发展,营造学术研究氛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2019年起正式成为“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参评院校,我院法学1605班本科生陈书恒、民商1602班本科生张斌、法学1709班本科生邓皓元、外法1801班本科生廖鸿宇、法学1804班本科生陈小萍、民商2020级硕士研究生庄鸿山先后于2019年、2020年、2021年荣获嘉奖。

本院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22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金金额与名额分配

2022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奖金金额为每名获奖者人民币1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名额为2名。

二、申请资格

(一)本科生

1.限三年级、四年级在读本科生申请。

2.已修读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

民法学总论(或民法学(1))、债法总论(或民法学(2))、物权法学、合同法学、担保法学、侵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或婚姻家庭法学、继承法学)、罗马法基础、商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票据法学(或票据法(双语))、保险法学、破产法学、信托法学。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①其中有两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②其中有三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③其中民法学总论(或民法学(1))债法总论(或民法学(2))、商法学中有一门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商法、经济法方向法学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

①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②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民商法相关学术论文。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法(民事法律与实务)、经济法(经济法律与实务、企业破产并购法律与实务)、金融法(金融法律与实务)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

①已修读民法学(或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债法案例分析、物权法案例分析、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民法方法论、商法学(或商法专题)、公司法、公司证券法原理及案例研习(或公司企业法律实务及案例研习)、金融保险法原理及案例研习(或保险法律实务及案例研习)、票据法律实务及案例研习课程中的四门,且四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②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民商法相关学术论文。

(三)曾经获得过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者不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

2022103111:00之前提交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发表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交至文治楼506办公室,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2116日,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同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申请者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初试内容相同,考试范围覆盖民商法课程的基本内容。(申请者可自行上网查阅往届初试试题)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二)复试

复试采取当堂作文或案例分析、面试等方式,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将两轮成绩加总,根据成绩名次评选出2022年度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江平法学基金会审定。

(四)领奖

获奖学生由本院教师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颁奖典礼现场领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21027日   

附件:第二十三届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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