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其中2024年我校“‘一带一路’中意法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规模为5人/年,“新技术革命下学科融通型知识产权国际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规模为6人/年。同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还设立了“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其中2024年我校“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规模为6人/年(该项目选拔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学院官网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和要求,法学院现组织在我校法学相关专业在读硕士生、硕士毕业生和在读博士生中开展报名选拔工作,选派类型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项目具体信息和选拔流程如下:
一、基本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交流/留学信息 | 项目类型 | 选拔对象-人数 | 费用 情况 | 报名截止时间 |
1 | “一带一路”中意法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意大利那不勒斯费德里克二世大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 联合培养博士 | 在读博士生-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2024年2月23日 |
攻读博士学位 | 硕士毕业生-2 | |||||
联合培养硕士 | 在读硕士生-2 | |||||
2 | 新技术革命下学科融通型知识产权国际人才培养项目 |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德国萨尔大学、德国科隆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 | 在读博士生-2 | 2024年1月25日 | |
攻读博士学位 | 硕士毕业生-2 | |||||
联合培养硕士 | 在读硕士生-2 | |||||
3 | 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 | 英国利兹大学、德国萨尔大学、日本神户大学 | 联合培养硕士 | 在读硕士生-3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资助(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 已截止 |
攻读硕士学位 | 在读硕士生-3 |
二、校内选拔安排
(一)报名材料: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1);
2. 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
3. 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 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 科研成果;
6. 研修计划书(应以英语或德语或意大利语撰写);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托福、雅思等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
(二)报名流程
1. “一带一路”中意法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将真实有效、完整无误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2024年2月23日17: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意法学创新型项目-姓名-拟选派类别”(示例:中意法学创新型项目-张三-联合培养博士)。学院将于2024年2月底开学后组织面试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新技术革命下学科融通型知识产权国际人才培养项目
将真实有效、完整无误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2024年1月25日17: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技术国际人才项目-姓名-拟选派类别”(示例:新技术国际人才项目-张三-联合培养博士)。学院将于2024年1月底组织面试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学院将统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将组织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等相关流程,通过初审的学生届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于面试前提交至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文治楼608),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过邮件以及电话通知。
学院官网公示录取结果后,学生必须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要求申请资助。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三、详细申请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批 | 2024年1月5日 | 发布通知 | 发布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通知。 |
2024年2月29日前 | 人员选拔 (第一批) | 1. 开展人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取得有效外语成绩); 2. 对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在法学院网站公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 |
2024年3月1日 - 2024年3月10日 | 人员申请 | 1. 组织拟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拟推荐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学院及学校。 | |
2024年3月10日 - 2024年3月20日 | 学校审核 | 1. 对拟推荐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等纸质材料。 | |
2024年3月20日 - 2024年4月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材料审核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2024年5月 | 录取 | 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资格证书、资助证明等录取文件。 | |
2024年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
第二批 | 2024年6-8月 | 人员选拔(第二批) | 1. 开展人员选拔,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应取得有效外语成绩); 2. 对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在法学院网站公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
2024年9月1日 - 2024年9月10日 |
人员申请
| 1. 组织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拟推荐人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学院及学校。 | |
2024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20日 | 学校审核 | 1. 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出具单位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等纸质材料。 | |
2024年9月20日 - 2024年10月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材料审核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2024年11月底前 | 录取 | 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资格证书、资助证明等录取文件。 | |
2024年12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注:以上时间节点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国家留学网通知为准。
四、资助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五、温馨提示
(一)经选拔并公示后选派的学生请自行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的申报要求
1.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2.2024年人员申请流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3);
3.公示完毕后,拟推荐人选须按照“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准备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
4.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5.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8)。
(二)本年度有出国(境)计划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已毕业升学至国(境)外大学的学生)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办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程序。
(三)被录取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五)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我院正式提名推荐,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联系人:
法学院:国际化办公室胡老师
办公地点:文治楼6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8386279
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境)外校(院)际交流报告.doc
法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