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知名校友、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回母校开展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33

通讯员(皮彤彤 高君营 刘漪棋)98号晚,“违约救济的新发展”专题学术讲座在文泉楼一楼报告厅顺利举行,我校知名校友、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主讲。法学院院长陈柏峰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陈柏峰院长对王利明教授重回母校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现场师生隆重介绍了王利明教授的学术及教育成就,着重说明了其对我国民法学体系构建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王利明教授从违约救济的概念出发,对违约救济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进行解读。随后从合同解除制度的新发展、实际履行的发展:合同的司法终止、获得可得利益要扣除合理成本、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替代交易、替代交易规则在继续履行的金钱债务合同中的适用、违约方因违约获益时的可得利益计算、可得利益与实际损失的并用、承认损益相抵规则、违约金调整、根本违约制度在定金责任中的适用十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中违约救济的新发展。为违约救济提出了系统化建议,丰富了对违约救济新发展的理解,为相关法律应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现场师生踊跃围绕讲座内容进行提问,王利明教授针对现场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







最后,陈柏峰院长再次对王利明教授为我校师生传道授业解惑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人:黄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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