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研究生工作安排与通知要求,法学院现启动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期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2023期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延期项目。
二、结项条件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3)公开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4)由导师本人明确认签署认定意见,并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高质量学术成果。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2)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类竞赛并获奖;(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4)参加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5)由导师本人明确认签署认定意见,并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高质量学术成果。
3.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4.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5.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申报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报;同一个成果不能被多名学生用来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否则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三、结项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附件2: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所填报的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复印件(期刊复印封面和文章,书刊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目录),装订成册。
博士研究生以第4条申请结项、硕士研究生以第5条申请结项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附件5:导师认定意见书》。
电子版材料:《附件1: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
硕士研究生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交于文治楼507办公室(结项报告书与支撑材料一起左侧装订,一人一册,散装材料遗失概不负责),电子版明细汇总发送至zuel_ypb@163.com。
四、延期及终止项目建设情况的处理
2024期研究生创新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者于下一年度结项工作开展时必须结项。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2023期项目本次不得申请延期,无法结项者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3:延期结项申请表》,将纸质版提交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与结项材料一起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
因难以克服的困难需终止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终止项目建设申请表》,将纸质版提交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与结项材料一起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
无故终止项目建设或消极撤项的,在读期间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申报或参与研究生创新项目。
五、其他事项
1.请项目填写人员认真严格依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并根据报告书中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
2.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复印件应与《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装订成册,即一人一册结项材料,未装订材料在收集报送过程中遗失概不负责。
3.《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应由导师同意申请结项并签字。
4.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主持的研创项目。
5.学院将根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后,将拟结项项目在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