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专业分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3级法学类本科生。以二次招生方式正式录取进入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知识产权班、法学/经济学双学位班、法学(国际班)、法学国际班(中南大-利兹)等学习的学生、各类交换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四、分流计划接收数
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接收数见下表
学院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指标数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 | 290 |
法学(民商法) | 270 | ||
法学(涉外法治) | 81 | ||
法学(政府法治) | 112 | ||
法学(社会治理) | 30 | ||
刑事司法学院 | 法学(刑事司法) | 90 |
五、专业分流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点--11月1日17点。
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http://jwc.zuel.edu.cn/),点击“学籍成绩”选项卡,点击“专业分流”选项卡,填报分流志愿并点击“提交”。
六、特别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本人提出申请(书面申请及附相关材料于2024年10月30日14点前提交到文治楼5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优先选择方向:
1.以第一排名在学科竞赛等学术活动中得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2.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含SCI、SSCI、E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检索)的;
3.专业分流前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
4. 符合学校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
联系电话:88386096(李老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