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法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平台之一,包含以下3类项目: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已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

(三)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资助优秀研究生赴海(境)外进行联合培养、参加国际会议等,以推动学术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金额为4000元,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国际化交流项目单项资助金额视学习期限或会议级别而定。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期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二)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三)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22〕2号)相关规定,学校对校级博士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个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或2个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不占学院指标,指导多篇校级博士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不重复奖励)。

三、项目执行及结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学院将于2025年9月底组织完成结项。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二)结项条件为: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3)公开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4)其他符合《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项下规定的科研成果。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2)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类竞赛并获奖;(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4)参加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3.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须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4.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5.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申报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报;同一个成果不能被多名学生用来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四、申报流程

(一)12月13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生填写《附件1/附件2:立项申请书》、《附件3:立项明细表》。将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从左边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班级负责人汇总;将电子版立项申请书和明细表发班级负责人汇总,其中立项申请书须以“姓名-专业”命名。

班级负责人将所有电子版立项明细表汇总至一张表格,将所有电子版立项申请书汇总为压缩包,均以“专业-年级”命名。

(二)12月17日前,各班级负责人汇总纸质版立项申请书,统一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汇总电子版立项明细表和电子版申请书压缩包,以专业年级命名发送至邮箱zuel_ypb@163.com。

(三)12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申报评审,并进行立项公示。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立项后将拨付50%的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50%的经费,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国际化交流项目将在结项后一次性拨款。

2.《立项申请书》应从左边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未装订材料在收集报送过程中遗失概不负责。

3.《立项申请书》应由导师及导师组长同意并签字。

4.请项目负责人在填报《立项申请书》时认真阅读填写须知,并严格依照要求如实填写。学院将根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后,将拟结项项目在网站公示。

法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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