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君教授应邀参加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并做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0


2025年6月7日,我校法学院经济法系韩桂君教授应邀参加在浙江温州大学举办的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温州大学元宇宙法治研究院成立大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劳动法实施三十年》的主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实施,至今已满三十年。韩桂君教授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一、1995-2008劳动法时代,推动劳动力市场形成,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二、2008-2021,劳动合同法时代,偏重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三、2021至今,民法典时代+数字技术时代,在民法典基础上,调整劳动关系。

三十年间,劳动法地位随时代而演变:一、极力脱离民法的独立地位之争取。最早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民商法的附庸。在国家的学科目录中表述为“民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老一辈劳动法学家(关怀教授、贾俊玲教授、吴超民教授等)为劳动法独立于民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二、劳动法独立于民法。以1995年《劳动法》实施为标志,劳动领域有了专门的立法,确立了一系列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2008年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被称为“社会法年”。三、劳动法被误导属于私法。从劳动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看,这是一种逆向趋势。



劳动法实施三十年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构建了完善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例如就业促进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工时制度及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制度、劳动安全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四、社会法学科成为国家学科目录中独立的学科类别;五、维护国家社会的基本稳定,劳动法给予劳动者以希望,给予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预期;六、激发全国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劳动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我国社会法学界共同探讨因应之策。

韩桂君教授的发言得到与会学者的高度肯定,为我校社会法学科赢得良好声誉。

审核人:侯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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