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6年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曾怡然发布时间:2025-09-21浏览次数:14


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教育部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现将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2026年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指导各招生专业的选拔过程,审定录取结果。

(二)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培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等工作。

(三)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三、直博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居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

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

2.英语六级成绩在525分及以上,或学术类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非专项指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

民商法学

1

诉讼法学

2

该招生指标为初步计划数,最终指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五、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院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一)考生注册

2025年9月18日,开通推免生注册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二)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2025年9月22日9:00,“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25年9月22日15: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逾期填报者将无法收到我院发放的复试通知。法学院在9月23日9:00后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一般30分钟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及具体复试安排待后续通知,请有意向报考我院的同学密切关注法学院官网。

(三)考生复试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考生复试前需交验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IELTS、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7)参与科研情况和研究计划书等;

(8)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名);

(9)个人简历。

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于9月23日9:00前填写提交至以下收集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5年直博生报名-复试材料收集https://docs.qq.com/form/page/DZk5PandyY3hLREhR】),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扫描件者,将不接受申请。

(四)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应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专家组通过考生的本科课程成绩、外语水平、个人简历、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作出评价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确定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科研兴趣与潜力(40分)、专业知识水平(40分)、英语语言能力(20分)等三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成立“直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六)拟录取

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六、学制与培养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直博生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相关制度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七、监督机制

法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直博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我校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法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27-88386097

监督电话:027-8838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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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