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第二轮),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指导各招生专业的选拔过程,审定录取结果。
(二)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二、推免接收计划
2026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第二轮)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人) |
法学理论 | 1 |
法律史 | 5 |
经济法学 | 1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 |
数字法学 | 1 |
法律(法学) | 10 |
法律(非法学) | 11 |
涉外律师 | 8 |
国际仲裁 | 5 |
合计: | 43 |
注:以上为2026年第二轮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拟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网报情况和考核而定,实际录取情况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打通使用。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居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一)考生注册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二)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25年9月26日24: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加群(学硕:1057493467,专硕:670623062)。逾期填报者将无法收到我院发放的复试通知。法学院在9月27日10:00前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一般30分钟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本轮申请仅可在学硕和专硕中择一填报。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及具体复试安排待群内后续通知。
(三)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于9月26日24:00前填写提交至以下收集表(学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硕2025年第二轮推免-复试材料收集https://docs.qq.com/form/page/DZkF6Z2hhbHBhZVFX;专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专硕2025年第二轮推免-复试材料收集https://docs.qq.com/form/page/DVm5EdkxJRUZEVXRR),除体检报告可延迟到9月28日补充提交外,逾期不再接收材料。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扫描件者,将不接受申请。
(四)复试内容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具体复试考核办法、复试内容和复试平台待后续公告。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30分钟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6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学费标准 | 学制 |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元/生·年 | 8000 | 3年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 | 元/生·年 | 20000 | 3年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 | 元/生·年 | 20000 | 2年 |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详见另行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法学院还设立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忠三励志奖学金、宋氏奖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推免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1.法学院
电话:027-88386097 联系人:曾老师(学硕)
电话:027-88387927 联系人:马老师(专硕)
法学院官网:http://law.zuel.edu.cn/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zuel.edu.cn
邮箱:yjszsb@zuel.edu.cn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