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与选拔流程,顺利完成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第二轮推免招生工作中实施以下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标使用
志愿和指标打通:本轮招生将学硕与专硕的报名考生进行整合,统一考察,允许志愿调剂,录取工作以学院本轮设定的推免生指标数为上限。
二、复试安排
1.专家组组建: 学院将组建统一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所有申请本轮推免的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复试形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原则上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线下方式参加,以确保面试效果与沟通质量。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在申请时提出线上参与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线上参加。
三、录取规则与流程
1.成绩排序: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无论原报学硕或专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
2.录取操作(志愿选择制):
录取工作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按序在可选的法学硕士名额和法律硕士名额中选择其一。学硕考生应按照原申请志愿申报,在原志愿无指标的情况下方可选择其他专业。
四、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9月28日上午8:00,法学科研大楼315
面试考核:9月28日上午9:00,法学实验中心222
考生参加面试后需在候场室(法学实验中心224)集中等待。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成绩和志愿选择结果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法学院将当场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现场操作确认。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7日
审核人:袁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