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检验博士生阶段性学习与研究成效,提升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期考核小组构成
组长:各专业方向博导组组长。
成员:每组自行确定5-7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指导经验的教授。
秘书:每组设秘书1名,由青年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负责记录、
统分、材料整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 工作日程表
阶段 |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准备阶段 | 2025年12月下旬 | 学院公布实施方案;各学科确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并报学院备案;通知博士生准备考核材料。 |
材料提交 | 2026年1月4日前 | 博士生在系统内填写《中期考核表》及相关成果附件。 |
导师、辅导员评价 | 2026年1月6日前 | 学生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导师、辅导员分别在表中做评价。 |
面试考核 | 2026年1月6日—10日 | 各考核小组组织集中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小组确定并提前公布。 |
结果审定与公示 | 2026年1月13日前 |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及材料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
结果上报与归档 | 2026年1月18日前 | 学院将最终考核结果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
三、 面试内容
考核内容不限于课程学分完成情况,更核心的是对其学位论文研究的深度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文献综述的系统性与前沿性、研究框架的可行性、已完成章节的质量、以及后续研究计划的合理性。考核形式应由导师组或所在学科点组织的答辩委员会进行公开答辩,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潜力与独立研究能力。
四、 等级评定标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好;课程学分完成情况良好;研究进展迅速,阶段性成果突出,研究展现出显著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答辩陈述清晰,回答问题深入准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次考核人数的30%)
通过:思想政治表现合格;课程学分完成情况良好;研究工作按计划正常推进,取得一定进展,研究方向明确,具备完成学位论文的潜力;答辩表现尚可。
暂缓通过:课程学习少量未完成或成绩一般;研究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但经评估通过努力有望达到要求。
不合格:存在思想政治或学术道德问题;课程学习大量未完成;研究工作严重滞后,明显缺乏完成学位论文的能力和潜力。
五、 基本处理意见
考核“优秀”“通过”者: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考核“暂缓通过”者:在一年内给予一次限期整改与重新考核的机会。
考核“不合格”者:启动分流淘汰程序。
六、其他
所有考核结果均需记录在《中期考核表》中,存入博士生个人培养档案。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须申请延期。在系统中填报延期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2023级申请延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不得再申请延期。
法学院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