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校友会筹备成立公告(第三号)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6-02-03浏览次数:20

亲爱的法学院校友、在校师生:

为传承法学薪火,凝聚校友情谊,珍藏学院发展印记,助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校友会筹建工作,现启动校友历史资料与实物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以“中南法韵·记忆永存”为主题,广泛征集反映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学历史、师生风采、校园生活及校友成长的各类资料与实物,共同丰富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历史档案与文化传承载体。

         二、征集对象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各届校友;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全体在校师生。

三、征集内容

1.文献档案类:反映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各时期教学、管理等文件、通知、刊物、画册、票据、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借书证等)、班级通讯录、纪念册等;

2.影像资料类:记录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毕业典礼、师生合影、校园风貌等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3.实物资料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笔记、作业、试卷、奖状、奖章、徽标、印章、纪念品、手工艺品、校服、文体用品等;

4.书信手稿类:师生往来书信、手稿、日记、题词、寄语等;

5.其他:其他能够反映学院历史、具有收藏展示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331

五、征集方式

1.捐赠:欢迎自愿捐赠,捐赠资料将登记入册,学院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陈时标注捐赠者信息;

2.复制:珍贵资料如需保留原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或由学院复制后归还原件;

3.借展:藏品可借予学院用于专题展览,展后完整归还。

请将拟捐赠、复制或借展的资料信息及简介发送至邮箱:c1354268697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历史资料征集+姓名+届别/单位+联系方式”。筹备组将专人联系并办理相关事宜。

六、管理与使用

1.所有征集资料将由法学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办公室统一登记、归档、保管;

2.珍贵资料将用于院史陈列、专题展览、数字化档案等,服务于学院文化建设和师生校友教育;

3.捐赠者享有资料优先查阅权,并可获赠相关文化产品或纪念品。

七、其他说明

1.请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侵犯他人权益;

2.此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校友会筹备组所有。

片纸留痕,见证岁月;一物有情,承载春秋。诚挚期待您翻开尘封的记忆,与我们共同守护法学时光印记,为后来者点亮精神薪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6年2月3日



审核人:秦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