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6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申请毕业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需达到法学学部制定的代表性成果要求。
二、工作流程
本次毕业资格申请与审核工作将依托我校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工作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学业完成情况,分别在以下时间节点在系统内完成毕业申请:
1.拟在6月份申请毕业和学位:毕业申请需在系统内于3月8日17:00前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时间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要求执行。
2.拟在6月份仅申请毕业:毕业申请需在系统内于6月8日17:00前完成提交。
3.拟在6月份提前毕业: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优异、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相关文件(附件1)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8日前交于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4.重要说明:自2025年起,研究生提出毕业申请前,毕业资格条件需完全满足学校要求,不再接受硕士、博士附承诺书申请。
(二)学院审核
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在系统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含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复审通过后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将学院审核意见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8日。
四、毕业资格申请流程
1.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作指南》(附件5)。
2.博士研究生:先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登记”将代表性学术成果录入系统,待导师以及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并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要求的代表性成果后,再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导入需要参加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的成果后,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作指南》(附件5)。
审核人:袁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