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法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的规定及我院调整专业工作安排,经笔试、面试遴选,最终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前260名的学生转入法学专业(类)。若出现空缺,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替补。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联系电话:027-88386096 联系人:付老师、李老师
法学院纪委:027-88387279
附件:法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拟录取学生名单.pdf
法学院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