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

发布者:司志莲发布时间:2020-02-10浏览次数:117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延迟开学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育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二)》要求,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学院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落实联防联控的要求,减少疫情对本科生学业的影响,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结合学校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学院鼓励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指导等活动,做到“延迟开学不停学”。本科生应按照防疫指挥,做到不离家、不返校;本科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预案,确保“不停教、不停学”,做到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由法学院院长徐涤宇、党委书记张学平任组长,法学院副院长李俊、党委副书记刘筱彤、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蔡虹任副组长。 工作专班由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各系教学副主任、教务办公室成员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三、总体要求

(一)各系、各教研室应充分了解教师授课计划和教学实施方案,畅通授课教师与课堂学生的联系渠道,协助教务办、任课教师发布课堂教学相关信息。充分考虑部分任课教师可能因离汉、身边无教学资料或无电脑的特殊情况,各系、各教研室应群策群力,采取课程组互助、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协助等办法努力克服。

(二)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我院共开设本科课程 82 门,共有本科课堂 231 个,承担有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根据本人本学期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课程内容调整预案。

(三)鼓励教师在开学前采用线上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布置预习内容、完成课程答疑,开学后做好线上线下课堂内容的衔接。任课老师应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指导学生在疫情防疫期间的学习。

四、教学事项安排

(一)本科教学安排

1. “延迟开学不停学。本科授课教师应调整授课模式,采取线上方式辅导学生在家预习。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于 2 16 日前在 BB 网络教学平台上完成相关授课资料(如课程 PPT 等)的上传工作。各课堂应在 2  17 日至正式开学期间以 BB 网络教学平台为主要载体,开展网络教学和网上学习。师生首次网上见面应安排在BB 平台上,后续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在线学习路径,保证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学生能进得来、学得上。

2. 线上学习方式。任课教师通过 BB 网络教学平台安排学习计划、上传辅导资料、发布学习信息、布置学习任务,进行辅导答疑,确保学生学习“不断线”。同时,教师可自建课程学习 QQ 群组或微信群组等沟通渠道,明确课程学习进度、互动频次和作业安排等事项。

3.其他线上教学。鼓励任课教师利用其他网络教学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1)学院组织中南法学教室本科线上系列教学活动,推选一批任课教师通过 BB 平台直播等线上方式与学生交流,引导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课程。(2)支持任课教师通过优质MOOC、学校 SPOC 平台、雨课堂等已有的网络教学资料和教学工具辅助学生在线学习。

4.教学计划预案。如果开学时间在 2020  4  12 日之前,除原教学计划采用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之外,教学进度仅顺延、不缩减。如果开学时间在 2020  4  12 日之后,教务部将统一调整教学安排。其他未说明事项或变动教学安排,均以教务部专项通知为准。

(二)本科毕业安排

1. 论文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按照原计划时间完成,师生可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2. 论文答辩。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将根据开学时间予以确定。如果开学时间推迟 2 个月以内,论文答辩工作不受影响,仍在 4 月底 5 月初开展;若开学时间推迟 2 个月以上则适当顺延或组织网络答辩,届时以学校通知为准。

3. 毕业照采集。毕业登记照采集工作前期已经开展,原计划在5 月继续开展,若推迟开学时间过长则顺延,届时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三)考核检查

2020  2  17 日开始,学院将检查教学班级自定的学习群组、学生学习内容、教师线上答疑、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教师在本科教学和论文指导结束后,应将截图、往来邮件等认定材料提交给各系教学副主任和教务办。教务部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核和认定。

 

五、其他工作安排

(一)教研教改项目。凡 2020 年在研在改的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含 2020 年拟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暂停外出调研、集中研讨等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最大程度地保障项目进度,实现项目目标。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版本科专业全程培养制订指导意见》修订。学院各系应通过组织网络讨论,在 2  21 日前向学院教务办提交 2020 版本科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初稿修改意见,全面优化法学院本科培养机制。

(三)选课、补选课及成绩复查等本科工作事项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调整修读专业工作、主辅修毕业资格审核和证书打印发放工作、学年论文和实习工作、辅修双学位上课安排、教材发放等本科教务工作均根据开学的具体时间进行顺延,届时以教务部统一通知为准。

(四)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有待学校统一部署的工作和有待学校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工作,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等方案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  2  6

附件:1.关于延迟开学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通告).pdf

  2.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延迟开学不停学”工作的通知.pdf

  3附件:在线教学平台推荐汇总、技术保障及使用手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