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我院学子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和饱满的热情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我院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与法学学科特色,依托青年研习社,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中国青春行
二、活动内容
(一)以行促思 赓续党政精神理念
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对我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一次全面总结,是一次郑重的历史性、战略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我院积极鼓励青年学子结合法学学科优势,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党的思想,传播党史知识,赓续红色血脉,追忆革命历程,探寻革命足迹。
(二)以行促学 青年力量薪火相传
202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始终以“增强青年学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感染力,努力实现中华青年的大团结、大凝聚”为奋斗目标。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百年,我院鼓励青年学生结合各地实际发展情况,探索各地共青团发展历史与发展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唱响时代青春之歌。
(三)以行促研 探寻理论实践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鼓励我院青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专业实习、学科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考察社会法治建设情况,并在法律实践中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法科学子的力量。
(四)以行促知 体悟法律发展脉搏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在《中央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指出,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进一步宣传法律知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我院鼓励各社会实践团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将法学专业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不断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知体察,在寒假期间开展各类普法实践,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要求,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项目申报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各实践项目(团队)可以进行院级立项申报。获得院级立项申报的项目(团队),院团委将择优予以不同程度的结项,并予以一定补助。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院级寒假社会实践项目为自行组队项目。我院学生可自行组队参与上述项目,自行邀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为我院教师)。原则上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若超过,须提交说明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支持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主持人及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我院学生。各实践队的队伍名称统一命名为“法学院青研社寒假社会实践分队”(可做适当调整,但必须保留法学院青研社)。
(二)申报要求
各实践项目(团队)须将立项申报书(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截图等材料的电子版于2022年1月22日24:00前打包发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
1.各实践项目(团队)自行使用大雅查重系统完成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截图即可),重复率20%(含本数)以上为不合格(学院将进行复查);
2.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二)由项目(团队)全部成员阅读并同意后,共同手写签名,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3.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院级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班级+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严禁“一稿多投”,即已在往届“博文杯”、“大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立项、结项的项目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社会实践申报、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中期考核
1.项目跟进工作
各项目团队在开展线下活动前,需向对接的负责人提交报备材料,在确保团队安全的同时保证各团队开展活动的真实性。
2.特色宣传活动
要求各实践项目队伍拍摄实践视频并制作宣传推文或新闻稿,内容为实践过程的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展示,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
(四)结项评审
下学期开学后,法学院分团委将从实践报告质量、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宣传推广效果等方面考核各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开展统一答辩活动,并通过法学院团委宣传平台、社会实践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对优秀实践成果进行展示,为后续社会实践活动的动员、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四、实践要求
(一)有序开展,确保安全
各实践队伍和个人应注重疫情防控,做好安全教育。实践团队、个人不得线下跨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就近就便、避免聚集”的原则,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参与实践的各实践团队成员、个人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完成《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二)利用资源,创新形式
各实践项目可利用校内资源,如《天爵》和青年研究中心等,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面对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鼓励同学创新实践方式,通过“云组队”“云调研”“云讨论”等形式,利用“互联网+”创新实践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联动;鼓励同学就地开展实践活动,充分借助家乡文化等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具有家乡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加强推广,营造氛围
各团队在活动中要做宣传推广,建立多元、有效、广泛的宣传工作机制,可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各种方式在各平台(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宣传,切实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做好典型树立与经验总结。可向学院团委公众号“律动中南”投稿,增强活动感召力、影响力。
备注:
若社会实践实践项目(团队)、个人有意投稿,请讲稿件、图片、视频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并注意以下事宜:
1.稿件word格式格式: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正文格式为宋体,小四,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两端对齐;
2.投稿请在邮件中说明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实践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姓名等信息,届时学院将择优报导,对于宣传成效较好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将在后续评优工作中优先考虑。
(四)明确要求,加强考评
根据相关要求,全体学生需要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需装入学生档案。全体学生需下载、打印并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4),在开展社会实践后由实践地盖章认定,下学期开学后统一上交,学院将进行审阅、盖章,认定工作完成后上述材料方可装入学生档案。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设有“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类奖项,院团委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寒假社会实践的评优考核工作和奖项申报工作。
联系人:
谭清华:15527016522
王 琪:13663670818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青年研习社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