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研究院“李庄案与中国法治”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151

    作为重庆扫黑除恶战役中一个小插曲的北京律师李庄妨碍作证罪案,引起了全国舆论和国际舆论的空前热议,公众意见呈现明显分歧状态。这一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反省。这一精彩纷呈、跌宕起伏、诡吊奇谲的案件,堪称2010年首最好的“贺岁片”。该案虽已两审定谳,但该案两审所展现的特殊理念、规则和模式,其影响必将至深至巨,波及久远!这一案件可能改变人民的法治信心,重塑人民的法律观念,影响中国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改变法律职业共同体认知,也可能为未来的中国法治实践定下一个与改革开放三十年不同的特别基调。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冷静下来好好地反省这一案件!为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拟在6月下旬举办一场小型专题学术研讨会。诚邀省内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同仁参与!
    一、会议主题:“李庄案与中国法治”。
    二、会议时间:六月下旬,会期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会人员:
    拟邀请省内各高校法学教师20人左右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代表各1-2人,共计30人左右。
    五、遴选程序:
    有意参加研讨会者,请参考附件中列出的建议论题,草拟发言提纲或者更详细的发言稿,发送会议筹备组。
    根据来稿(或提纲)与会议主题的关切程度,会议筹备组确定最后邀请名单,发出正式邀请函,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六、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由主办者承担。不收会务费。
 
    联系人李 栋,电话:13871378505;88387815;
    电子邮箱:supertimber@tom.com
                            fzx59@hotmail.co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
                                                 2010年3月30日
 
    附参考论题:
 
李庄案的法制教育功能;
李庄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挺李”与“倒李”之争的法学思考;
李庄案所见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争;
李庄案与西方法在中国的移植;
李庄案与中西法律传统中的容隐制度;
李庄案司法潜规则与中国司法传统;
李庄案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精神;
运动式战役式执法与中国政法传统;
李庄案与宪法基本人权的保障;
李庄案与舆论审判道德审判;
李庄案与司法的新闻舆论监督;
李庄案与《刑法》306条得失;
李庄案与刑法解释学;
李庄案与无罪推定原则;
李庄案与现行刑事证据制度;
李庄案与现行刑事辩护制度;
李庄案与刑辩律师会见权;
李庄案与现行律师制度;
李庄案与现行刑事审判制度;
李庄案与“诉辩交易”制度;
李庄案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李庄案与司法公信力;
李庄案与司法地方化;
李庄案与司法行政化;
李庄案与选择性司法;
李庄案的司法审判和道德审判;
李庄案与民众法治观念;
李庄案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分化与整合;
李庄案与新闻职业道德;
李庄案与舆论监督;
李庄案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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