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119

 

法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部2010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一)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3. 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4.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7.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者按要求认真填写《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二)。

  3. 申报材料包括:

   《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计算机打印,A4纸装订)(评审书文件标题统一为所在大学名称加申请者姓名,即XX大学XXX)及电子版。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520日前将《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7份及电子版交法学院科研办公室,以便统一报送。

  四、成果要求

  1. 一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 二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附件一: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doc

附件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法学院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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