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2浏览次数:76

 

法学院各单位

    接学校科研处通知,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校教师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1231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评选对象:出版的专著、译著、工具书;发表的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等,均可申报参评。申请人必须是申报作品的创作者,且申报作品无著作权争议。合著(编、译)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非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同意。    

    3、已经去世或调离湖北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4、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5、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

    6、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形式,网上申报请登录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http://www.skyxcg.com/index.aspx#),并下载打印《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3、申报著作类成果奖必须报送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杂志封面、目录、全文)。

   三、奖项和奖金

    1、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共21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30项。根据需要设特别奖。

    2、上述各等级奖项,根据申报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为鼓励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研究,大胆探索,40岁以下作者的获奖成果不少于总奖项的25%。    

    3、奖金金额分别为:著作一等奖10000,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3000元;论文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特别奖奖金金额另定。

   四、申报时间、费用及其他

1、申报时间、费用:20109217日,申报评审费:著作类成果、系列论文成果260/项,论文类成果200/项。请各位申报者于2010917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法学院科研办公室(文治楼606室)。

    2、《<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 

 

 

 

 

                                                          法学院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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