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2浏览次数:73

全体08、0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决定评选2009—2010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范围为:08、09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类别研究生)凡一年内受过行政处分或有不及格课程、没有按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研究生不享有评优资格。
二、评选办法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doc)执行。
    1.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登记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登记表.doc(正反打印,硕士按照班级分配名额统一领取,博士自行下载申报)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原件与成绩排名,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交研工部存查;
    3.经研究生导师签字,学院评审小组评定奖学金等级并由领导签署意见;
    4.研究生辅导员按分配名额对奖学金名单进行汇总,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评优项目
        综合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获得综合奖学金者可同时获评单项金,个人所获奖学金金额实行就高原则,不能同时领取两种奖学金,但是可同时享受荣誉称号;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学金。
四、评优名额及指标
        优秀研究生标兵评定比例为08、09级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2%以内, 奖金额度为1500元;优秀研究生评定比例为08、09级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10%以内,奖金额度为800元;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为08、09级在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的8%以内,奖金额度为200元/人—500元/人。
五、有关科研成果的说明
    1.科研成果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
    2.研究生发表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
    3.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集须经公开出版方可认定为正式成果;
    4.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可。
六、工作要求
    1.硕士班级评选要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讲清目的、意义,明确程序,提高研究生对进行评优工作的认识;
    2.严格评审程序,坚持评优标准、评优比例,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初评名单各班必须公示;
    3.凡有异议的,应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优秀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七、截止时间
    提交汇总名单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地点文治楼515。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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