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宪行•公法沙龙”学术交流活动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14-06-05浏览次数:14

5月31日晚,以“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为讨论主题的“中南宪行•公法沙龙”活动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芒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黄卉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李忠夏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郑磊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戈教授作为主讲出席此次交流活动。我院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系王广辉教授担任主持,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系教师也参与了此次沙龙。




活动开始,五位主讲人针对“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朱芒教授最先发言。朱教授通过谈论其最近带领研究的一些行政法课题,引出了对宪法学相关研究方法的看法。如在研究城市化发展与法律变迁的问题上,他指出从1982年宪法生效后,有关城市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所反馈出的关于宪法条文上的解释在行政法上不能再回避,需要面临相关讨论。“宪法不能只是意识形态上的概念,而更应该作为实定法上的概念”。






随后,黄卉教授分享了自己从民法转向宪法学研究的一些特殊经历,其中,现实中的许多案例对自己的触动是转变研究方法的根本动力。在注意到关闭民工子弟学校这一实例后,她通过一系列研究指出: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要求太高,而实际运行中国家还不能提供足够的平台和可能性,且对类似于民工子弟这样的群体没有明文规定的特殊处理,往往会产生一些不良的作用效果。通过讲述这些经历,黄教授表示以现实中的案例为切入口研究宪法是一个值得采用的方法,例如研究有民法视角的案例在宪法解释上的问题。同黄卉教授一样,郑戈教授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切入点,讲述了其在任教期间体会到的政治因素对宪法研究认识的一些影响。






李忠夏教授从规范宪法学和政治宪法学的争论谈起,着重分析了关于不成文宪法学说的争议。“现实中的一些政治惯例如三位一体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争议”,李教授指出这些政治惯例并不稳定,因此不能直接上升为宪法惯例。但是从程序上按照宪法文本执行仅仅只是能够解决最低层次的问题。紧接着,他更细致地谈到法教育功能的变化,并表示宪法判决存在主观价值判断的空间,不能纯粹的从后果评价当中推出唯一正确的宪法规范。最后,郑磊教授又通过梳理总结近些年三次影响较大的宪法学讨论,阐述自己的看法。






精彩的交流发言之后,活动进入互动环节,我校师生纷纷提出自己观点和疑问,现场讨论热烈,气氛一度进入高潮。最后,王广辉教授总结发言,以“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表示了对此次活动的高度评价,“宪法研究方法的探讨将可能会是永恒的话题,作为法学人,我们能做的便是不断地探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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