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社科成果研判标准论坛”暨国际法学发展共商会

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91

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举办的“社科成果研判标准论坛”暨国际法学发展共商会隆重举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张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王申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编辑部寇丽女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刘克毅先生,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编辑部邵海先生,教育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编辑部王群瑛女士参加本次本次会议。我校国际法学科教师研究生参加了论坛和研讨。

韩龙教授主持了论坛和会议,对远道而来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我校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历程和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希望各位嘉宾发表真知灼见,为国际法学科的发展把脉会诊,同时通过对社科成果研判标准的讨论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按照议程,受邀嘉宾先后进行了演讲。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王申先生着重就如何做好法学研究做了演讲。他认为,社科成果评判的标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科学,其主要目的在于提出或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王申先生提出论文的论证对象是观点,观点要在标题中体现。王教授从学术成果的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阐述了社科成果研判问题,指出学术成果的内容应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围绕问题展开论证。学术成果的形式体现为论点。学术研究要有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要有对象,有的放矢,对对立观点进行回应。论文各部分要有密切的逻辑联系,篇章结构要能够证明论题或观点,法学研究要强调逻辑性,学术论文的逻辑性比修辞更重要。最后,王先生鼓励青年学子要放开胆量从事研究,提出了五个“不要太在乎”:不要太在乎别人怎么看,不要太在乎选题,不要太在乎论证、不要太在乎语言、不要太在乎退稿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张征女士着重就当今学术成果体现形式的多样性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层次进行了演讲。她首先对论坛以社科成果研判标准为主题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一主题的研讨和本次论坛将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张征女士指出,当今时代是一个新媒体和多媒传播的时代,学术成果的发布和表达是多媒的和多方式的,研究成果也呈现出多样性,语言体系在不同媒体中是不同的。她强调在这么一个时代,对于学术成果,任何人都在评价别人,任何人又都在被别人评价,被评价是一种幸事。随着当今成果发布的形式多种多样,各种新媒体的出现丰富了评价途径。另一方面,张征女士提出社会科学研究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针对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有的放矢。二是理论本身的研究,以基本理论问题为导向,如对社会科学各领域理论学说的研究。但二者都很重要,都要有要有问题意识。




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编辑部邵海先生着重就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撰写法学论文进行了演讲。他指出,对学术论文评价是有标准的,但总体而言比较混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第一,各高校、各评价中心的评价体系差异导致对论文评价标准体系不一致;第二,出现标准功利化问题。这种情况对各期刊和研究人员都有重要影响,提出要建立良好的社科成果评价标准,以此来引导社会科学研究及其评价。对于法学论文的撰写,邵先生指出,论文的选题要有创新性,需要注意的是材料新并不代表有创新性,要有新的观察角度和思维方法。此外,在选题时,还应当关注学科发展前沿和已有研究,避免重复选题。他还提出作者应注意使用第一手而不是第二手资料,使用与本研究相关的主领域的资料,如法学论文不能长篇大论地引用经济学或其他学科的文献。同时,作者要注意各期刊的不同风格和要求,提高投稿的被采用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编辑部王群瑛女士,就如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如何把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提出了系统的讲解。她指出学术论文要做到言之有物、论之有理、质之有据、述之有序、读之有味。其中,言之有物是指论文要有明确的主题,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论文应以问题为导向,瞄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论之有据是指论文应当围绕主题进行论证,不能偏离论题或跑题,要做到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引用数据和参考文献要翔实、规范。质之有据是指要有论据和佐证材料,要精选材料,为我所用,要在对材料进行整理、梳理、加工、分析的基础上提炼观点。述之有序是指论文的结构应当编排合理。读之有味是指论文语句通畅易读,引人入胜,无病句、无错别字、无错误标点符号。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刘克毅先生着重就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做了演讲。他指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研判标准应当是有共识的,只不过这些标准较为抽象和宽泛,在将这些标准运用到不同的情形和具体成果的评价时可能会出现差异,如基于不同目的对成果进行的评价,评价的结果就可能出现差异,但好文章有自己的标准。此外,刘先生还就期刊风格、定位以及选题类型等发表了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编辑部寇丽女士着重就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和形式问题做了演讲。她指出,社科成果研判标准十分重要,但短期内出台统一标准的可能性不大,但优秀的成果在内容和形式的判别方面是有共识的。她强调论文选题要有学术生命力,无论是学术前沿问题,还是基础理论问题,都不影响学术生命力。立法建议、工作报告等并不注定没有学术生命力,但应转化为学术论文才具有学术价值。在研究中,问题导向是基础,要从一个大的对象中抽出有价值的具体问题来研究,案例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就案说案的层面。论证中要注重因果的切实联系和逻辑性。她还强调,文献使用和引用要适度,不能弄虚作假。使用外文文献时应用顺畅流利的汉语表达,避免晦涩难懂,至少要做到“信”与“达”。



与会的其他人士与受邀嘉宾就社科成果研判的国内外标准进行了深入、广泛和热烈的研讨,彼此间进行坦诚的交流。与会同学们感到本次论坛对论文选题、研究和撰写大有裨益。最后,主持人韩龙教授对论坛和研讨进行了总结,对各位嘉宾精彩演讲表示感谢,论坛和研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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