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浏览次数:91

 

为做好我院2016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通过论文开题、预答辩,经导师评定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需填写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通知后面的附件),将打印的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连带相关资格论文的原件于2016年2月29日(含29日)前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

    注意: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份;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电子版一份;

(3)资格论文或专著或课题原件及复印件。

(4)有导师签署同意提交论文检测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本。

2.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开题、预答辩,经导师评定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通知后面的附件),班级负责人将本班级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电子版于2016年2月29日前(含29日)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

注意: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以班级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电子版一份;

(2)有导师签署同意提交论文检测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本。

    请同学们看到本通知后相互转告,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论文盲评预计将在3月10号之前进行,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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