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在读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262

各位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根据《2015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纪要》,经全体委员集体审议和表决,同意自2016年起,对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要求调整为指定论文两篇,其中一篇发表于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同级别专业学术刊物;一篇发表于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本规定适用于2009年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其中专著和课题的折算标准按照原来的折算标准执行,国外同级别专业学术刊物的认定以研究生院培养办意见为准。
    其他毕业审查要求需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办法修正案(一)》(2012年3月21日校务会议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1〕28号,2009年7月修订)》。

附:法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

序号刊名发行单位
1《法治研究》浙江省法学会主办
2《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3《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4《政法论丛》山东政法学院
5《北方法学》黑龙江大学
6《河北法学》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法学会
7《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8《时代法学》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9《当代法学论坛》贵州省法学会
10《法制与经济》广西日报社
11《人民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
12《中国审判》最高人民法院
13《湖北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出版社
1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
15《环境教育》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月刊,1995
16《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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